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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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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日期:2006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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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院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现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各单位2005年所做的工作尤其是教学评建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学校任务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还要着重检查在理想信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几点要求 1、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外处级干部列席参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2、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生活会上,每一名同志都要以以诚相待、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好头,做好引导工作,确保生活会的质量。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结束后,每一名同志要根据大家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认真抓好整改。 4、各党总支要将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所征集对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建议和意见及处级干部读书笔记于
党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