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门诊医药费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按照泰医办字[2004]20号文件规定,经人事处、财务处、校医院协商决定于2007年12月3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为全校教职工报销2007年度门诊医药费。说明如下:

一、本次报销人员范围为全校教职工门诊医药费;

二、报销人员需持国家统一规定的正规发票进行报销,并注明日期、医药单位财务专用章。特殊病种病人只报定点医院范围内的发票金额。

三、在校医院购药者,须凭收据提前到校医院开具发票。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单    位

报销地点

 

12月3日

上午

机关办公楼所有单位、教育技术、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处

校本部

财务处

下午

团委、实践教学、保卫处、学工处、总务处、工会、研究生部

12月4日

上午

图书馆、放射、检验系、生物科学

下午

管理、化工学院、运动医学、成教

12月5日

上午

护理、社科、外语、信科、药学

下午

附院、医学系、基础部、计生

天外村

财务处

12月6日

上午

离休、退休职工1、2支部

下午

退休3、4、5、6、7支部

 

12月7日

上午

退休8、9、10、11、12、13支部

下午

校医院及未按时报销人员

 

 

                                     校 医 院

                                 200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