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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6年度优生优育家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我校教职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也注重优生优育。为此,校计生办决定评选表彰2006年度优生优育家庭。
一、评选条件:
1、评选家庭必须为独生子女家庭。
2、其子女于2006年度应届高中毕业并考入国内外正规院校的大学本科统招生或2006年专升本考生录取者。(专科考生不在评选范围)
3、其子女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取研究生者。(毕业一年后考取者不在评选范围)
二、评选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者,个人报名至所在部门,报名时注明:家长姓名、子女姓名、子女出生年月、考取时间、考取学校、考生性质(考生性质注明本科或专升本或研究生)。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属实签字盖章后,于2006年12月22日前交至天外村校医院二楼计生办。
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一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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