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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院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以优美的校园环境迎接教育部专家组到来,决定自10月20日起开展全院卫生大扫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0月20日至31日,进行全院环境卫生大扫除;第二阶段11月1日至5日,各部门、单位室内卫生大扫除;第三阶段11月6日至10日重要活动场所进一步清理,摆放花卉彩旗等。
二、条件标准
1、道路环境卫生。要求路面整洁,人行道含树穴无杂草,无垃圾,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无荒草,无碎石瓦块,无白色垃圾,无枯死树枝。
2、各建筑物周边、路灯线杆、宣传栏等场所周边环境整洁,场地平整,无杂草、乱石、枯枝,无垃圾及堆放物。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张贴广告类宣传品。
3、各部门使用管理的办公、实验、教室、餐厅、食堂等处所门厅、过道走廊清洁,无痰迹,无蜘蛛网,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无尿碱。墙壁无乱刻乱画,无不规范张贴物。办公桌、实验台等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三、检查落实
1、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安排专人负责
。
2、落实卫生工作责任制。严格按分配至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区地段执行。
3、院爱卫会根据以上要求组织专人每天一次检查。检查情况随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并于10月31日、11月5日、11月10日组织进行三次大的检查。对执行不利、措施不到位、不达标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纳入年度考核中。
院爱卫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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