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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毕业生同学:
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省内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7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08年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求职补贴发放范围为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2008年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注:以2007年底非师范类毕业生生源审核时各院部系申报并纳入省数据库的特困生为主,其中若有升学、暂无就业意愿情况的,院部系等额补选替换。
二、发放标准和原则
求职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用于补贴特困生求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发放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严格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报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因时间较紧,请于2008年5月8日17时前将所需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生源所在镇民政部门签章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材料交药学院学工办,并须提交本人的银行账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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