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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毕业生同学: 接学校通知,2008届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暂定于2008年5月下旬进行,请及时登陆“教育在线”查看自己入学以来的全部考试成绩,报名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1、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必须参加重新学习考试;平均学分绩点不足2.0的本科生可选择部分已及格的课程参加重新学习考试。(平均学分绩点不足2.0的不发学位证)。
2、参加重新学习考试的学生须填写“重新学习考试申请表”,各班级填写“重新学习考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各班级汇总后于4月28日15时前报药学院学工办,逾期不再办理。
3、为方便数据汇总,汇总表中的学生信息请务必用规范全称填写。
4、具体考试场次将于5月14日前通过“教育在线”公布,请注意查询。
5、不明事宜请咨询学工办。联系电话:6229759
附件:重新学习考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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