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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研学会 [2007] 2 号文精神,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从2007年开始进行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由山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进行,由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在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指导下进行。
二、选题内容:科研立项的选题内容可以涉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个方面。选题的设计应着重对研究生教育规律性的研究和对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性分析,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较好地结合起来,体现改革与创新的精神和意识。
三、成果形式:科研立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系列研究论文或研究专著,也可以是经验性总结报告或对策性调研报告。
四、经费资助:正式立项的科研选题,给予一定数量的经费资助。
五、完成时限:理论研究性立项课题一般应在1-3年内完成,经验性总结报告或对策性调研报告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
六、立项课题的管理:立项课题下达后,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将组织课题进展情况的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取消课题立项。课题完成后,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学会可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学会组织科研成果评奖时,立项课题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优先申报。
七、申报者请认真填写附件1《山东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于11月15日16:3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山东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部,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宋洪强
;联系电话:6238679 。
研究生部
2007年11月2日
附件1:《山东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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