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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填写说明

[ 作者:学工处   更新时间:2008年6月5日   文章录入: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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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填写说明:
    1、所有表格的填写统一用黑色中性笔填写。
    2、助学贷款合同、助学贷款审批表和学习证明由贷款管理中心统一配发,其余表格由贷款学生自己用A4纸下载填写,下载地址http://web.tsmc.edu.cn/xgc/bumenjieshao/biaogexiazai/guojiazhuxuedaikuan.htm。一般情况下,贷款学生需下载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泰山医学院助学贷款调查表(此表填完后,在“学院对调查结论的意见”栏中填写院部系的意见,加盖系章)、泰山医学院助学贷款申请书和学生家长担保承诺书。
3、合同填写说明:
合同共两页,各一式六份。合同第一页:(1)介绍人(丙方)填写泰山医学院。(2)丙方指定的帐户户名为:泰山医学院。(3)帐号为:20100041704。(4)其余项目可到信用社当面填写。
4、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习证明填写说明:(1)学习证明一式两份。(2)内容要填写准确。(3)贷款年限和金额要与上报信息相一致。(4)填上日期。
5、泰山医学院助学贷款审批表在“学校审核意见”栏中填写“同意”和日期。
6、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中“委托人(签字、捺印):”一栏由学生本人签字。
7、学生与信用社签完合同后,由各院部系负责老师把合同和学习证明各一份收齐留存本院部系备查。   
8、材料填写要认真仔细,填错了不予补办。
9、不允许学生带空白表到信用社办理贷款业务,如发现,将取消学生的贷款资格。
展期和划款计划确认材料填写说明:
一、展期
1、展期手续的办理共分三种情况:
(1)学分互认的学生、专升本和考研后继续在我校上学的学生展期材料中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都加盖泰山医学院公章。
(2)专升本和考研后到省内其他学校上学的学生展期材料中只在毕业学校处加盖泰山医学院公章,录取学校公章由学生本人到录取学校加盖。
(3)专升本和考研后到省外其他学校上学的学生展期材料中只在毕业学校处加盖泰山医学院公章,录取学校公章由学生本人到录取学校加盖。另外,这部分学生同时办理还款计划确认。
2、材料中“学校联系人”一栏填写任纬兵,“电话”一栏填写0538—6229971,其他内容如实填写。
3、此表一式四份,复写纸填写。手续办完后,院部系留存一份。
? 二、还款计划确认
1、材料中“_______(借款人)”一栏填写贷款学生姓名。
2、材料中“经办人(签字)”一栏填写任纬兵。
3、此表一式三份,手续办完后,院部系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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