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对求助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4)求助者的资料与案例只在本中心存档,不送其他单位或部门。 (5)应与求助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 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求助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