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唯物辨证法理论对高校德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德育工作中应自觉运用辨证规律,坚持辨证的思维方法。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高校德育;运用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重视哲学和社会科学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现针对唯物辩证法理论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运用谈一下个人观点。
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在高校德育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着重针对唯物辨证法三大规律及几组范畴在德育工作中的应用展开论述。
一、自觉运用三大规律,增强德育工作的时效性
辩证法基本规律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即矛盾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三者对规律性知识的阐述各有侧重、相互联系,可以共同在德育工作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一)、运用矛盾规律,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德育工作的各项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为矛盾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实质内容,它是帮助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则。
在德育工作中,自觉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等,也就是坚持了对立统一规律。矛盾分析法提出事物发展及其发展过程即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关键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矛盾普遍存在,凡事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等方法论,对德育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德育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关系校系发展稳定之大局。矛盾是事物发展根本动力理论及内外因理论告诉我们,应充分挖掘德育工作者及学生自身潜力,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观,并用科学理论武装师生,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克服当前各种困难,发挥自身积极主动性这一关键因素,努力学习、积极锻炼,增强个人综合素质,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成为社会重要的有用之才;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告诉我们,德育工作中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平时工作必须用客观的态度正视出现的各种问题、事件,不能害怕事情多,工作头绪多,更不能认为德育工作无规律可循。对德育工作较大劳动量产生畏难、消极对待乃至逃避情绪;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告诉我们,凡事应立足院系工作实情,不能脱离实际。在处理各种德育问题时,应该防止“刮风”、“一刀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区分不同专业、年级、年龄、性别之学生特点,区分学生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的差异,既坚持形式灵活的集体主义教育,又要发展个性化教育,重视因材施教。从而使德育工作点面结合,特殊性与普遍性兼顾,以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矛盾的发展不平衡性原理告诉我们,矛盾体系内有主次矛盾之分,每一矛盾又有主次方面之别。德育工作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重点和难点。同一件事情,亦有主次方面之分。因此在工作中凡事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弹钢琴”;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结合,看待问题既要全面,又不能等量齐观,眉毛胡子一把抓。
(二)充分利用质量互变规律,注重德育工作平时量的积累和抓住时机加快发展的有机结合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即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同时又引起新的量变。
此规律启示我们在德育工作中,如日常教育管理中,要注意平时量的积累,德育工作应持之恒,扎扎实实,不可急于求成;关键时刻勇于促成质的变化。在一些特殊时期、环境下,应把握契机,善于促进德育工作上新台阶。如新生入学时,实习前、毕业前、校系发展跨越或转折期,都应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工作,以期获得工作较快发展。
(三)坚持辨证的否定观,正确看待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的自我发展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上升性和回归性(重复性)的对立统一。在德育工作中,我们既要坚持不断前进的发展的观点,又要看到前进、发展的曲折性;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认识事物勿简单化、僵化;工作取得成绩不盲目乐观,遇到挫折不悲观失望。
坚持辨证的否定观,如应理性觉察到德育工作观念、方法需要不断更新;教育学生应坚持积极心态、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工作中出现的反复性属正常现象。
二、在德育工作中运用辨证思维方法,提升德育工作效果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作为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辩证法基本规律的补充,二者共同构成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这些范畴包括矛盾、结构与功能、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系统与要素等。学习认识、自觉运用这些范畴,可以使我们形成辨证思维方法,这将极大促进德育工作的开展,提升德育工作效果。
(一)矛盾的范畴对德育工作的启示
矛盾即对立统一。坚持矛盾的观点,在处理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关系,本职工作与本职外工作关系,发展与安全稳定关系,继承与创新关系时,就能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采取换位思考,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树立服务意识;坚持矛盾的观点,从而切实处理好学生为学习主体,教师为主导, 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师生教学互动;坚持矛盾的观点,则认识到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加强团结合作,立足全局,促进整体工作的全面提高;坚持矛盾的观点,同坚持辨证的发展观密切相连。这可以使我们认识到一切问题要在发展中逐步得以解决,在坚绝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同时,应勇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大德育工作改革,创新的力度,自觉屏弃求稳惧变的陈旧观念。
(二)结构与功能范畴对德育工作的启示
这是一组辨证的范畴。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是结构作用的显现。二者存在相互区别、联系及相互转化的关系。
高校德育工作,一方面应注重通过新的结构重组,挖掘新的功能。如积极探索开放式办学条件下如何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德育工作探索;另一方面,注意功能超长发挥导致新结构产生对德育的影响。如药学系各项德育导师制的实施,就是很好的例证。
(三)本质与现象范畴对德育工作的启示
二者存在着辨证关系,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现象是本质的表现,从属于本质。
德育工作虽千头万绪,且有些事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但并非无规律可循,我们仍可以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发现隐藏在事物背后的深刻本质。这需首先掌握大量真实可靠的材料,然后运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理性思维方法对材料加工提炼,从而找到事物或现象的规律。如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不可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本着多管齐下,预防为主的原则,防微杜渐,将问题解决在萌发状态之中。
(四)内容与形式对德育工作的启示
二者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侧面,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后者对前者有反作用。
众所周知,德育工作本质是教育学生如何做人的一项工作。我国近几十年来的德育工作成绩巨大,但也存在着工作实效不高,有形式主义的倾向。在德育工作注重程序性与强调德育内容发展性这一事情上,既要遵循工作的程序性又不可过分拘泥于一成不变或变化较慢的程序,忽视了德育内容改革和创新发展这一实质性、关键性的东西,否则将犯保守落后的“左”倾错误。当前德育工作应本着软功硬做,软指标硬化,力戒形式主义倾向,切实将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也应注重采用现代先进教育信息技术、理念及艺术化的手段,以灵活形式促进德育工作的开展,避免出现工作中的形式虚无主义。
(五)原因与结果范畴对德育工作的启示
二者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区别的辨证关系。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因果关系有着丰富多样性,如多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平时德育工作要认清因果关系及其复杂性,充分运用各种德育工作有利条件和因素,抑制负面因素对工作的影响,从而促使德育工作向着我们设定的目标推进,最终形成德育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总而言之,辩证法理论体系是一个庞大的宝库,充分认识并将之运用到日常德育工作中去,将为德育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和正确工作方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