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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1. 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交纳押金,按照学校分配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准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2. 学生宿舍每室设舍长 1 人,负责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

3. 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宿舍和卫生间卫生由值日生轮流打扫,卫生工具要爱护使用,管理好。

4. 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受卫生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不许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丢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不许随意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广告、海报、涂画刻写。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宿舍内的垃圾自觉提到公寓外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 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骚扰周围环境,影响他人休息。

6. 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公寓临时住宿处安排住宿。禁止男女生互串宿舍。

7. 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到接待室会客,不准进入宿舍会客。

8. 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篮球,违者除没收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锤打击鼓等娱乐活动,不准买卖经商和传销活动,不准跳舞、酗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

9. 为保证公寓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学生须佩戴校徽或持有效证件出入。禁止在宿舍内燃烧纸屑等物品,禁止点酒精灯、蜡烛和易燃物品,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贵重物品、钱物、钥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及时锁门。发生火灾和丢失钱物及时报警。

10. 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宿舍内配备的家具、窗帘、电话、椅子,不得随意搬动拿走,灯具、电扇、水龙头、面盆、便盆、供电、供水、热水器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损坏。凡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人为破坏者加倍罚款。

11. 自觉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夏季做到人走关电扇。对水龙头开关、便池开关切勿猛开掀板或乱拧乱卸。

12. 实行安全和节约用电原则。学生宿舍内不准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热得快及取暖器等,除没收电器外,按学校规定进行罚款。

13. 学生宿舍要保持安全、安静、整洁和有秩序的住宿环境,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摔空瓶、扔碎玻璃、扔垃圾等杂物。不得损坏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及其他设备。

14. 住宿学生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公寓,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或推进公寓楼内。

15. 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16. 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安排,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查看住宿证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17. 在学生宿舍内,如发生失火、盗窃、打架斗殴等严重不良倾向和突发事件,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员或保卫处报警服务台(报警电话 6229110 )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18. 学生公寓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按规定的地方张挂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阅读、传播不健康报刊、读物、音像制品等。积极开展争创“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活动。

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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