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机关工委、附院党委、各党总支: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已于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重要议题,全面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体制保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会高度评价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取得了防治非典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巩固了奋发向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重大进展。强调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全会通过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贯彻“五个统筹”、做到“五个坚持”。“五个坚持”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对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遵循这些基本要求和原则,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证。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全文已于10月14日发布,请各党总支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宣 传 部
200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