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在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履行“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的基本职能。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指导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协助民主党派搞好换届工作和把好成员发展的政治关。

三、对民主党派、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中的知名人士,做好举荐人才及政治安排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学校教学、科研和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联系,畅通统一战线成员反映意见和要求的渠道。为他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做好提案、议案工作提供方便和服务。

五、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关心少数民族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

六、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及时了解校内宗教活动情况,保持宗教活动依法进行。

七、积极开展对台工作,加强与台湾高校的联系和沟通,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广交朋友,争取人心,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八、指导和协助侨联开展工作,团结广大归侨、侨眷、港、澳、台胞台属和出、归国留学人员,加强联系联谊,促进交流与合作,为引资、引智牵线搭桥。

 

党委统战部

                   2009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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