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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泰山医学院委员会 泰医团字[2002]11号 —————————————————————★——————————————————————— 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 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及2001年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总结表彰先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根据泰医团字[2002]9号文件,经团委研究,决定“五.四”期间在全院学生范围内开展评选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十大优秀团干部标兵及2001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阶段 凡在我院注册的在校学生团员、团干部均可参加评选,时间阶段是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
二、优秀团员标兵条件 1.
政治思想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评理论,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异。
3.参加团的活动好。积极参加班级团支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良好,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4.劳动工作好。热爱劳动,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关心支持团支部工作,履行团员义务,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遵纪守法好。认真遵守国家法规,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良好。
6.在我校期间曾获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三、优秀团干部标兵条件
1.政治思想好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远大理想,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信仰坚定,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刻苦,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优异。
3.工作好。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能够完成团组织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取得同学的广泛信任和支持。
4.遵纪守法好。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端正,为人正直,尊敬师长。
5.在我校期间,曾经获得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 四、评选方法
以团总支为单位组织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在团总支的指导下由各团支部组织,由团总支统一审核后经党总支同意报团委。优秀团员的比例占本总支所有团员数量的6%左右,优秀团干部的比例占本总支所有团干部数量的8%左右优秀团员标兵及优秀团干部标兵在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名额中产生,
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院报登载候选人事迹,各团支部组织投票,团委审核决定。凡被推荐而不能评为标兵者,一律在优秀团员、团干部中表彰,推荐数额见附页。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部标兵需上报书面事迹材料(100字左右)和一寸正身免冠照片一张(院报刊登事迹用),书面材料重点介绍姓名、班级、担任职务、奖惩情况、主要事迹。以上有关材料均于4月30日前报团委。
五、
表彰 评选审批工作结束后,院团委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