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决议
 

2005年7月18日  共青团山东省十一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就“联合国将推广山东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模式”作出重要批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王修智,省委常委阎启俊也分别做了批示。

共青团山东省委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会议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是鼓励,更是鞭策。批示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又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重大的指导意义。全省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结合起来,把思想高度统一到领导批示精神上来,把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到新的实践中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扎实推进青春创业行动,努力开创我省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重在领会,重在落实,重在实效。各地各部门必须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及时传达到每个团干部和青春创业行动的每个参与方,认真组织安排好学习讨论,进行一次思想再发动,使大家都能够了解批示的内容和意义,都能够理解批示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务求以思想认识上的新收获推动青春创业行动取得新成效。二是对照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回顾青春创业行动实施以来的情况,系统地总结提炼行动实施以来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同时,要以足够的诚意去对待,以足够的勇气去正视,以足够的决心去改正在回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三是切实加强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培训机制、扶持机制和服务机制,既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又整合各部门资源,做好地区之间的互动及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动,形成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强大工作合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青春创业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全省青春创业行动及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领导机构。充实团省委青春创业行动工作班子,统一做好青春创业行动的决策、指导和宣传工作。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同全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同当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一要乘势推进共青团凝聚力工程。把思想凝聚、服务凝聚、组织凝聚和队伍凝聚贯穿于青春创业行动开展的全过程,贯穿于共青团工作的各个环节。二要下大力气调查研究。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方向,找好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方法。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条战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发展规律,推动各条战线工作有新的更大发展。三要扎实开展“四型”机关建设,改进干部作风。大力弘扬共青团“实事求是、朝气蓬勃”的优良传统,积极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实干型、创新型”团队,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团结和谐稳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

会议决定,8月上旬召开共青团山东省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重要批示的意见措施。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把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化为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实现共青团和青年事业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思想武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更加骄人的业绩,决不辜负胡锦涛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青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