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社科部
骨干教师帮带青年教师责任书制度
为促进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提高,进而促进社科部教书育人水平的提高,经部主任、各教研室主任讨论及征求教员意见,特制定和实施骨干教师帮带青年教师责任书制度。
一. 凡新上岗在三年培养使用期的青年教师均属帮带对象。
二. 负责帮带工作的骨干教师人选,由教研室确定报社科部审定。
三. 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一帮一”对子,在责任书上签字,各尽其责。
四. 帮带内容,应包括政治思想、教书业务、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等内容。
五. 责任书每学年始,由主管教学的部主任组织签定。
六. 社科部 和各教研室要为责任书落实尽力提供条件,并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学年做出一次认真考核意见,纳入教学档案。
七. 在每学年考核基础上落实教务处规定的对骨干教师的激励措施;三年青年教师经培养,公认还不能从事教学者,交人事处妥善安排,或做社科部其他工作。
八. 认真实施责任书制度,并不断总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