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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一、部党政领导及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要把治安、安全和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并作为奖惩的重要内容。

  二、领导小组工作要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处理结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对部成员的理想、道德、法制和纪律教育,及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知识教育。

  四、全体成员要自觉守法、用法,始终与党中央在政治思想上保持一致,确保一方平安。

  五、要及时、妥善调处本部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六、本部门职工要管好自己的子女,预防家属及子女违法违纪。

社科部

2001年6月

 

安全及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赵晓光

副组长:季开胜 孙莹光

成 员:李宏印 曹际祥 张复满 刘方华 毛 彦 郁万彩 赵延峰

社科部

200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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