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自2005年始,凡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止。申报高级(包括正高和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一般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外语考试成绩低于全国通用标准的,可以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凡欲2005年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004年12月份未报名者),请于 3月18日 自行到泰安市考试中心报名参加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人事处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