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发出日期:2006-03-2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文件《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精神(二OO六年三月七日下发)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自2006年起,对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受省(市、自治区)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一)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二)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于4月28号之前将填写《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见附件)及个人免试证明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供学校审查核实上报。
   

2006年03月24日


附 件: 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