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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党总支:
现将我校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评审时间表
1、9月17日—9月25日,部门推荐。
2、9月26日,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人员职称材料一并交人事处。
3、9月27日--9月30日,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员材料。
4、10月1日--10月12日,学校组织推荐评审。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先写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查。由所在部门(教学院部系以部门或党总支为单位申报,党政各部门以党总支为单位申报)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并由部门负责人在《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意:高校教师、图书资料、实验技术和工程技术四系列签字、盖章处是贴照片处(不贴照片),其余系列在《一览表》下方。
(三)所在部门组成推荐组,根据申报人的德、能、勤、绩等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推荐。有关部门推荐的程序及要求见《部门评议推荐组工作细则》(附件五)。
(四)各有关部门、党总支、学工处务必将推荐材料于2007年9月26交人事处。相关表格可以到泰山医学院人事处网页上下载使用,表格的大小、格式及打印要求不得更改,表格填写要求及需准备的材料要求附后。
(五)部门到人事处上报材料时,除按照相关要求外,还需向人事处提交部门推荐报告(加盖公章)并附被推荐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及住宅电话)。
三、推荐评审费:申报高级(包括正高和副高)人员500元/位,申报中级人员300元/位,申报助级人员160元/位。
四、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一览表》一式1份(高校教师系列使用附件一,A3纸型正反面打印;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三系列使用附件二,A3纸型正反面打印;其余系列使用附件三,A3纸型打印);
教师系列所用《一览表》(附件一)中的“教学工作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以及“综合奖励”等,均限填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项,并提交所填写内容原件;“论文、著作、作品”一栏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限填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五项,申报讲师人员限填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项,并提交所填写内容原件。
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三个专业技术系列所用《一览表》(附件二)中的“任现职后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
一栏,可以分别填写“教学工作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以及“综合奖励”等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各三项,“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
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限填报五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限填报三项,并提交所填写内容原件。
上述四系列外其它系列所用《一览表》(附件三)中的“任现职后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
一栏,可以分别填写“教学工作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以及“综合奖励”等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各三项;“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作品等”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限填报五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限填报三项,并提交所填写内容原件。
对填写的论文、著作、作品等要在“报刊或出版社”一栏中,填写报刊或出版社后接着注名报刊的刊号(包括国内刊号和国际刊号)。
(二)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打印,落款手写签名)。
(三)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学学历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到档案保存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如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是后学历,需要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及学位证书);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交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五)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免试人员或符合放宽条件人员须交免试或符合放宽条件有效证明(原件)。
(六)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免试人员须交免试有效证明(原件)。
(七)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岗前培训证(原件);
(八)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上报材料档案袋封面上要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系列、现从事专业,部门上报的材料还要注明所属部门。上报材料袋必须坚固,为避免材料意外丢失,概不受理材料袋有破损的材料。
五、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在项目栏中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泰山医学院”。“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其他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填写在“主要工作经历”一览内。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2007年12月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02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2002.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2002.10/3。
最后任期一项填写方式:2002年10月至2007年12月。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分年度详细填写。例:2004年:优秀、2005年:合格。
(七)“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论文、著作、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八)“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
1.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如曾到农村服务累计达1年以上的,可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十一)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注意:因为个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多种,有部分同志的各类证书中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如有不一致,个人在提交材料时必须确认一个合理的出生日期。
六、几个具体问题的政策说明:
(一)关于外语考试成绩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外语要求的,须取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后方可审报。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取的合格证(2007年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合格证须是有效期内的合格证);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取得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省有效使用标准(2007年山东省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当年全省有效使用标准均为55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使用标准可以放宽至45分;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省有效使用标准和放宽使用标准的成绩单,当年有效。
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精神,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已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可不参加考试”的规定,自2007年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开始执行。“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范围界定仅限于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类,其他部门(单位)颁发的奖项不在规定范围;“主要完成人”是指以上三类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奖励证书获得者。
(二)关于计算机考试成绩
认真执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附件四)。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教育厅根据今年实际情况,对年满50岁以上(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无计算机合格证者,可以进行晋升申报,评审通过者可以正常聘任。
(三)严格标准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
1、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和评审。各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申报和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符合《教师法》对学历方面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和评审。
2、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
15
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要严格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要求审查、审核把关。
对取得后学历为合格学历且不满3年以及1990年以来取得合格学历没有获得硕士学位且未满40岁(截止今年底)的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均按破格申报。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取得博士学位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破格申报教授职务。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相应职务的破格申报条件。教授、副教授职务的破格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8号;内容详见山东人事信息网职称专家栏)执行;山东省实验技术、高校工程技术、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务的破格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内容详见山东人事信息网职称专家栏)执行。
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予破格。
(四)对实行考评结合评审的职称系列,要严格按照岗位管理的原则,推荐参加业务理论和专业技能(或实务)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评审。
(五)根据教育厅的规定,高校对破格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人员,暂不进行测试和答辩,由省里统一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
七、请各单位(党总支)派专人负责,通知本部门(党总支)的每一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外出攻读定向研究生、进修、参加会议等申报者由所在部门(党总支)负责通知。
1、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一览表---高校教师系列使用
2、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览表----实验、图书、工程系列使用 3、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其他系列使用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
5、《部门评议推荐组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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