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出日期:2006-06-19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95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派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推荐工作,请将本部门推荐人选的材料于2006622日上午10点前报人事处,过期按放弃处理。

评选条件、推荐办法及相关表格请参阅附件鲁人办发[2006]95号《关于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鲁人办发[2006]95号《关于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