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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齐鲁晚报》报道了我院王珊珊同学拾金不昧的事迹,在师生中引起了一致的好评和激烈的反响。
2008年10月,我院2004级实习学生王珊珊同学在泰安参加高联辅导期间,捡到一钱包,内有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以及部分现金,总价值5000余元。王珊珊同学捡到失物后,及时送到迎胜派出所,但并未留下姓名。经失主多方打听,才了解到该同学的相关信息并将热情洋溢的感谢信送到了该生所在学院。2008年11月12日的《齐鲁晚报》在C06版以《五千多元财物失而复得》为题对该事迹进行了报道。
王珊珊同学拾金不昧的事迹被报道后,在师生中得到了广泛的好评,我院党总支杨峰书记号召同学们以王珊珊同学为榜样,增强自身的道德素质,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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