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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学院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
根据《泰山医学院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泰医办字【2003】2号文的精神,为保证制度的落实,确保我系的教学质量,经系委会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听课制度
为保证教学工作按教学计划及大纲要求有序地进行,确实保障教学质量,系行政及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关心、支持教学、尊重教师、严格教学管理,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实际状况,表扬和激励优秀讲课教师,推广优秀教学方法,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之间坚持互相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每学期要求听课最少学时数:系行政领导8学时;分管教学的系主任12学时;教研室主任及实验室主任12学时;教师互相听课8学时。
为做好此项工作,每学期开课前,教学秘书向系领导提供本学期教学进程表、课程表、任课教师名单、听课评价表等相关材料。每位听课领导及教师在学期末写出一份学期检查督导性听课小结,小结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听课基本情况、授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典型经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的建议等,交系办公室教学秘书处备案。
二、教学督导制度
按照《泰山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要求成立系教学督导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各教研室主任及富有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的老教师任成员,按照系督导组职责开展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督导组的教学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任课教师不能依任何理由拒绝督导组听课,课后应主动听取督导组专家的听课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提高课堂授课质量。系行政和教学领导应及时与督导组专家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专家对本系教师授课状况的评价和对系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信息;与督导组专家共同探讨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和措施,真正发挥校督导组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根据《泰山医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结合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制订系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见《计划生育医学系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对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教学准备工作(二)课堂教学(三)实践教学(四)辅导答疑(五)课程考核
以上检查评价每学期进行1-2次。
四、教学检查制度
按照《泰山医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要求,每学期开课前,系行政及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对本系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教室、多媒体、实验室等,保证新学期能正常开课;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包括教材、教案、教具等;检查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表安排情况。期中在学校期中教学检查之前,按照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进行一次教学检查,重点检查课堂教学质量、教师教案、学生对教学条件及教师授课的意见和建议、教师对教学条件及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实习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检查总结在教学秘书处存档备查,并做好迎接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集体备课制度
按照学校《关于坚持集体备课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活动。坚持每周1次,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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