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复满、毕玉乐二位同志退休的通知
泰医人字〔2006〕12 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 号文件精神,张复满、毕玉乐二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经研究同意张复满、毕玉乐同志从2006 年2 月26日起退休。
泰山医学院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