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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我院《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了加强离退休工作处的安全管理,确保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 一、 值班制度 1、处设立值班室。分为正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建立值班记录。 2、参加值班的人员:全处工作人员。值班时间:每日9:00至17:30。 3、值班员的任务是: (1)按时开关活动室 (2)整理活动室器材、用品。 (3)清整活动室卫生。 (4)检查活动室卫生。 (5)处理日常事务。 (6)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4、严格按照值班表规定的时间、任务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二、防火安全制度 1、定期学校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消防法规,学习掌握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2、本单位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和兼职消防人员,定期参加消防培训,不断提高灭火技能。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所属工作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立专人负责保管,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4、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活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等杂物。 5、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照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谨私自乱接电线和违规用电物品,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修。 6、制定防火措施和预案,发现火险、火情及时报警,并奋力扑救。
离退休工作处 200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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