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秀兰、田翠英二位同志退休的通知
泰医人字〔2007〕1 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 号文件精神,于秀兰、田翠英二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经研究同意二位同志从2007年1月18日起退休。
泰山医学院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