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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文明督察队成员守则

 

一、文明督察队成员必须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同学利益放在首位,使文明督察队切实起到维护同学利益的作用。

二、文明督察队成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和道德规范。

三、文明督察队成员在工 作中必须认真负责,不得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等,对各种违纪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及时阻止并作好记录,不得徇私舞弊。

四、文明督察队成员在工作中必须文明礼貌,不得对同学有不文明行为,更不能与同学谩骂或打架。

五、文明督察队成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按规章制度办事,对各院系必须同等对待。

六、文明督察队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礼物,更不能向他人索要任何物品。

七、文明督察队成员必须按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不得中途脱岗或提前退岗,有事要请假。

八、文明督察队成员必须戴帽持证上岗,上岗期间穿着朴素大方,不能穿奇装异服;夏天,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九、文明督察队成员必须服从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在队内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一定处分,直至辞退,对于违纪校规校纪的以《学生守则》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十、文明督察队成员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附二:文明督察队日常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文明秩序,完善我校学生自我管理体制,增强同学们的纪律观念,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实现学习与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要求,文明督察队依照新编《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将对以下不文明行为监督检查:

一、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吸烟、打扑克、下棋;

二、爬越院墙、损坏公物、践踏草坪;

三、随便摆摊设点,在公寓内外推销物品,散发不健康传单。

四、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搂抱、接吻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五、上课、工作时间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图书馆、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

六、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在公共场所或公物上乱刻乱画,不在指定地点张贴布告、广告;在教学楼、公寓楼内、外乱贴传单、布告;

七、在教学楼内、公寓内大声喧哗、打架、且不听劝阻;

八、影响正常的上课秩序,与老师顶撞,擅自走动;上课时间播放音乐、影响上课、 工作;

九、出入校门不下自行车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

十、午休时间在宿舍区打球、喧哗;

    十一、对不听劝阻,妨碍文明督察工作,甚至谩骂、殴打文明督察队员的,将移交保卫处、学工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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