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研究会章程

 

 

大学生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性质是:在院团委和院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在院系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成立并发展的一个以学习并促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研究为己任学生政治性学术团体。加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是院系广大学生自觉自愿的政治选择。

一、宗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任务:

1.以讲座、座谈、参观、研讨、社会实践等活动形式,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2、倡导和传播先进的理论文化,以先进的思想武装全员,培养会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培养会员的组织、人际交往能力,提高会员的社会健康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对人才的需要。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凡是泰山医学院学籍注册的临床医学系在校学生(含本科和专科),愿意学习研究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愿意加入本会并承认服从本会章程者均有资格成为邓研会会员。

第二条:邓研会会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方向,应自觉自愿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和榜样,自觉遵守本会章程。

第三条:邓研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邓研会有关活动,阅读本会的有关文件。对邓研会资料享有借阅和使用权,接受本会的培养和训练。

    2.对邓研会执委会及其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3.在邓研会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本会内执委会中同学和其他会员的不良作风。

    4.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5.当邓研会组织讨论决定对会员进行处分和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并进行辩护。

    6.会员有权提出退会申请。

第四条:邓研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和邓研会章程。

    2.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议,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3.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来对待本会工作,坚持维护本会的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本会发展献计献策。

    4.自觉维护本会声誉。

    5.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本会布置的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

第五条:申请加入邓研会的同学采取各团支部推荐和自荐的方式,入会时须上交申请书并认真填写《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经邓研会执委会批准后方能成为正式会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邓研会受院团委、系党总支具体指导,顾问团由院团委和系党总支领导组成,指导老师由系团总支老师组成。

第二条:邓研会总会设会长一名,主持邓研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二名。会内实行会长负责制。总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术部、编辑部和宣传团。

第三条:邓研会下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小组,按班级团支部划分小组,由各班团支书任组长,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可按邓研会的具体要求独立地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活动。

第四条:邓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邓研会常设机构为邓研会常委会。邓研会常委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组成,负责邓研会的决策工作,邓研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主持。

第五条:邓研会会长由推荐选举的方式产生;副会长、各部部长由会长提名,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决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由该部负责人招聘,报常委会批准。所有会内干部均需在秘书处留档备案。

第六条:会长有向执委会会议提出辞职的,辞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执委会会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会长辞职后,由常委会选举推荐一名副会长暂代会长之职,直至再次选举出新会长。

第七条:各部负责人有向会长提出辞职的权利,辞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给出,经常委会批准方可生效。

第八条:常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兼顾学习和工作时,应主动提出辞职。

 

第三章 工作开展

 

第一条:理论学习

1.重点学习研究《邓小平文选》。

    2.广泛研究学习各类党刊党报。

3.开展各类讨论和专题报告(包括时政及各类社会现象)。

    4.观看有爱国主义教育、有益广大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材料。

第二条:时间学习

    1.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基地参观等)。

    2.鼓励广大会员撰写在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心得体会、调查报告和专题论文。

第三条:工作方式

    1.会员及时的向研究会交送每次学习、参加活动的心得体会,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学习总结。

    2.研究会干部主动与有关领导和老师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要密切联系广大同学,要及时地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

    3.研究会每月向院团委汇报一次工作,听取有关领导的意见,研究布暑下一步工作。

第四条:活动形式

    1.论文方面:会员主动参阅有关书籍(马列、毛思、邓论等著作)。撰写有一定深度、可读性论文(每年1-2篇),对优秀论文推荐至院学报发表。

    2.刊物方面:出版社团刊物,刊登会员论文,深入反映广大学生的各种问题,年终将优秀论文结集出版。

3.讨论会:会员围绕小平理论及当前党内、国内、国际大事展开讨论。

4.专题方面:研究会请院内外有关专家作专题讲座。

5.时间方面:社团组织会员赴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革命老区、学校退休职工家庭等地进行社会实践调查实践。

6.外联方面:研究会积极同市里及兄弟院校联系,切磋工作经验,举办大型活动。扩大影响,推动工作,使研究会的活动更具广泛性、延伸性。

7.宣传方面:利用网络这一时代媒体加大研究会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以提高研究会的影响。、

 

第四章 奖惩制度

 

1.每学期末由组织部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评估的依据为:

.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

.各部门完成本部门职能的情况。

.各部门工作绩效和工作态度的评估。

2.优秀会员予颁发“优秀会员荣誉证书”,优秀干部予以颁发“优秀干部证书”,并在学期末予以张榜公布。

3.论文获奖者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在校级以上获奖者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4.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会员者到毕业时寓意物质奖励。

5.向院推荐参加相关评优评奖。

6.对会员会内有五种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建议离会,取消会员资格五种。视情节轻重程度而定。

7.在工作过程中,有一次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重大失误两次者取消会员资格。

8.邓研会各种会议应按时出席,无故缺席达二次者警告一次,无故缺席达三次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缺席达四次者取消会员资格;对无故迟到三次者警告一次,无故迟到五次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迟到达六次者取消会员资格。会议考勤情况均在每次会议结束时通报。会员确有紧急事务,可向主管负责人请假说明缘由。

9.对邓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相关会员不得无故不参加。会员确有紧急事务,可向主管负责人请假说明缘由。无故不参加活动达三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不参加活动达五次者,给予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10.受严重警告处分以上的会员不得参与会内一切评奖评优,延缓入党培训。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并及时汇报以提高信息反馈速度。

 

附 则

 

第一条:邓研会活动经费由系团总支提供,同时接受各方面资助。活动经费由团总支统一管理使用,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条:其它基本制度还有:

     《邓研会常委会活动细则》

     《邓研会财经管理细则》

     《邓研会考核评比细则》

   以及各部门规章,制度和要求。

   第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