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性质:泰山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领导下和系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三好”为标准,以学习为中心,寓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促使同学们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
任务
1.团结全系同学,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们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2.加强思想教育,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侵袭和精神污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帮助同学们进步和成长。
3.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维护同学们的正当利益。
4.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们锻炼成才服务。
5.加强同各院系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互通有无,取长补短。
第二章
成
员
第四条
凡具有我校校籍的在校学生(不包括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经选拔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五条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承认全国学联的章程,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是个成员的义务。
2.成员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性意见的权利。
3.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本会成员如违反本章程和决议,经教育不该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1.讨论制定系学生会重要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
2.讨论学生会各部重要工作、活动开展的现实性。
3.监督各项工作、活动开展落实情况。
4.讨论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
5.负责解释学生会章程。
第九条
本会的执行机关是学生会常委会。系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秘书长一人。下设秘书处,卫生部、体育部、自律部、宣传部、文艺部、学习部、勤工助学部、生活部、女生部、外联部,大学生记者团和邓研会。各部设部长和副部长。
第十条
主席负责全面工作,负责召开主席团会议和常委会,掌握学生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系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指导各部开展工作,负责收集同学意见,并进行整理归纳;负责编制学生会各部、各级干部的考核表及工作签订等。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代理行使主席职权。
第十一条 秘书处与各部职责
1.秘书处: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持秘书处工作。负责学生会有关材料的整理、保管,并负责与兄弟院系学生会的工作联系。指导大学生记者团的各项工作。
2.卫生部:负责管理卫生督查队。定期进行全面性卫生检查,做好记录和评比工作。
3.体育部:负责开展业余活动,举办体育比赛等,协助体育教研室搞好体育教学工作。
4.自律部:协助各部搞好各项活动,监督检查系内考勤、纪律等情况,检查其他各部工作完成的情况,负责各项活动的服务工作。
5.宣传部:负责广播站、壁报栏、宣传栏和院报的通讯工作,负责各种宣传报道及开展有关活动等。
6.文艺部:负责举办各种文艺演出、文艺讲座和各种培训班等,与兄弟院系搞好文艺联欢活动。
7.学习部:负责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及开展有关活动(包括学习竞赛、讲座等)。
8.勤工助学部:协助本系开展校内校外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并做好意见反馈及监督工作。
9.生活部:负责与同学们生活有关的各项工作,安排好卫生扫除工作。
10.外联部:负责与各大高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管理本系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定期开展服务活动。
11.记者团:负责采访、报导本系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形成文字资料上报秘书处。
12.邓研会:定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党的文献,加强全体同学的思想教育。
第十二条
秘书长、各部部长,对本处、部工作负主要责任。副秘书长、副部长协助秘书长、部长工作。部长、秘书长不在时由副部长、副秘书长代理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