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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总支工作职责 

一、临床医学系团总支在泰山医学院团委和临床医学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系共青团工作。

二、团总支由书记、副书记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素质拓展委员、信息网络委员等组成,也可按具体情况设置。成员经过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团总支书记由党员教师专职或兼职担任,人选由系党总支推荐,征得院团委同意,党委研究批准。

三、团总支全面领导本系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研究时事政策,成立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党章》学习小组,并有计划地上团课,组织团员学习团章的基本知识,接受共青团的教育。  

四、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精神,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并上报院团委批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团支部书记会、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布置、检查工作。

五、建立团总支各项工作制度如例会制度、汇报总结制度、奖惩制度、干部考核制度、干部培训制度等,完善团总支管理体系。

六、团总支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指导团支部培养、选拔、配备团干部。在团员中深入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推优入党工作、思想调研工作等。  

七、加强对所辖团支部的领导,并对各支部工作有记录、有考核、有建设性意见。不定期开展各支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并向系党总支和院团委及时汇报。

八、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科技、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技能培训等活动,指导本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九、协助党总支抓好学生品德考评及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

十、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对违纪团员做出团纪处分(不含开除团籍)的决定,并上报院团委备案。

十一、及时填报本系团总支团员统计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报团委,并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十二、沟通团员青年与领导、老师之间的关系,反映他们的正当意见和要求,维护团员青年的权益。

     十三、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落实本系团总支每一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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