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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职责
教研室是教学、科研活动的基本单位。教研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数名,秘书一名,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每两年改选一次。教研室的职责是:
1.日常工作依照《泰山医学院教研室工作规范化条例》进行。协调、指导各附院、教学医院相应教研室的教学工作。
2.每学期各教研室召开1—2次教研室工作会议。教研室主任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安排会议日程和各项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3.严格按照专业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的要求安排教学工作。
4.实现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技能操作的一致性。
5.保持各种考试内容、考试时间的一致性。
6.定期进行集体备课,研讨教案、讲稿以及教学方法,做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7.进行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8.视教研室具体情况,开展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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