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内生活会制度
一、时间:1.党总支委员和处级干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由总支书记召集。2.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根据需要,也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由党小组长召集。
二、内容:1.
自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水平提高情况;2.
自查本职工作完成、履行岗位职责情况;3.
自查廉洁自律情况;4.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助互学。
三、要求:1.
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化解党内矛盾,反对自由主义,反对一切不利于团结的思想和行为。2.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并在会前对生活会的内容逐条对照写出书面发言提纲,会上认真发言。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提交书面汇报。3.党总支和系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将会议召开情况以书面形式层层上报,对在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