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广播站工作人员守则 |
|
1、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
2.热爱广播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3.遵守保密制度,遵守校纪、校规和广播站的有关规章制度。
4.自觉接受培训,学习有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5.认真履行所担负的各项职责。 |
|
|
| |
二、广播站站长职责 |
|
1.全面负责广播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党委宣传部的有关要求,定期召开广播站工作人员会议,布置讨论工作。
3.负责对广播站工作人员的考核。
4.定期向党委宣传部汇报、请示工作。
5.认真完成党委宣传部及上级有关部门交给的任务。 |
|
|
| |
三、播音员职责 |
|
1.认真负责广播站的播音工作。
2.必须使用准确、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播音。
3.所播内容必须经编辑及其他有关人员审阅。
4.熟练掌握播音器械的操作程序,按程序进行操作。
5.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好播音前准备工作,进行高质量的播音。
6.爱护播音器材,注意搞好播音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
7.未经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私自将播音器材借出。
8.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闲杂人员进入播音室。
9.严禁在广播站私自扯线及使用电炉、酒精护等危险用品。
10.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11.认真值班,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说明原因,准许后方可离开。
12.认真完成站长及党委宣传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
|
|
| |
四、编辑职责 |
|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编辑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对来稿进行筛选。
3.对稿件进行编辑,为播音员做好播音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对来稿要定期进行登记处理。
5. 完成站长及党委宣传部所交给的其他任务。 |
|
|
| |
五、记者职责 |
|
1.负责全校新闻和信息的采访工作,能够迅速、及时地为广播站、校报、团委、学生会等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材料。
2.对问题要有鲜明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观点。
3.做好每一次采访前的准备工作,出色完成采访任务。
4.努力学习,加强修养,注意记者形象。
5.完成站长及党委宣传部所交给的其他任务。 |
|
|
| |
六、广播站工作人员奖惩规定 |
|
1.广播站负责人享有校或部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成员待遇。
2.广播站播音员、编辑、记者等工作人员享有学生会成员待遇。 3.对认真负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进行不定期评选,并给予必要奖励。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广播站负责人有权依据其具体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视情节予以处理。
5、对于不按时完成任务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无故不参加站内活动及会议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累计警告处分两次者,勒令退站,并通知其所在部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