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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护理学院学生会是在护理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
2.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学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指导下,坚持 “培养富有关爱品质的护理工作者”的办学宗旨,秉承“明仪、求真、博学、笃行”的院训,开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自我教育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3.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培养“有能力、有魄力、有毅力、有魅力、有爱心”的学生干部。
第二章 会员
1.凡取得泰山医学院学籍,护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会员,学生会成员为常规会员。
2.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2.1.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3.常规会员享有入党积极分子的优先培训权;
2.4.享受学生会加分政策的权利。
3.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3.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3.2.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3.3.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不因个人行为损毁集体声誉;
3.4.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学生会设置与职责
1.学生会的管理机构:主席团
2.学生会的职能部门(13个):秘书处、宣传部、自律部、卫生部、实践部、社团部、体育部、文艺部、礼仪部、科创部、心理部、学习部、勤贷部
。
3.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3.1.主动接受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示,掌握和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2.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向委员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对不称职或有错误的学生会成员有权进行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者,经主席团会议决议可直接免去副部级(含副部级)以下人员职务,正部级以上须报主管老师核准后撤换;
3.3.代表本院学生或学生会参加各级学联召开的有关会议,搞好各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3.4.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4.秘书处:主席团与各个部门的联络机构。负责学生会各部门预算核准、财务收支、财物采购管理、收发各类通知文件,通知上传下达、会议召集、各类证书发放、学生信件领取发放等工作。
5.宣传部: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负责各类活动展板制作宣传、各类证书书写、学院展板更新维护、活动报道、活动摄影音响、网页更新维护等。
6.自律部:维持晚自习、晚休和各类活动秩序。
7.卫生部:维持宿舍和各类活动卫生。
8.实践部:以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为依托,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负责课外活动的经费筹集和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报告评选工作。
9.社团部:丰富大学生活,领导各类学生协会,打造护理专业特色协会品牌。
10.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开展有益身心、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增强我院学生的体质;负责组织参加校运会、学院男、女篮球队和排球队等
。参赛选手的定期训练工作,做好比赛时的后勤服务;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文艺晚会等活动的后勤工作。
11.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组织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负责护理学院文艺队、模特队日常训练和管理工作;注意培养我院文艺表演方面的突出人才,打造学院特色的代表节目,随时
准备参加各类演出和比赛。
12.礼仪部:培养护士职业礼仪,提高自身素质与气质,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弘扬礼仪之美,尽展青春风采。负责组织礼仪培训及各类活动礼仪服务。
13.科创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帮助同学们发掘科技才能,举办科创比赛等多个平台供同学们展示。组织参加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
14.心理部:汇聚助人为乐的热心人,帮助同学走出心理困惑;以“5.25——我爱我,关注健康,从合乎心灵开始”的号召为宗旨,普及心理学知识,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负责对心理问题同学进行疏导,设立心理咨询热线,帮助同学们走出心理困惑
。
15.学习部:营造浓郁的学习气氛,组织培训、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
16.勤贷部:负责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勤工俭学的安排和工资发放。
第四章 附则
本章程自护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解释权属护理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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