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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系、研究中心:
为了提高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做到资源共享,使其发挥最大使用价值,根据《泰山医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学校要求,结合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状况,经国资办、教务处、科研处研究决定,对全校20万元以上的精密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各教学院系教研室、实验室、教学科研中心及教学实习医院;检查内容:仪器现状及维护情况、教学学时数、科研学时数、有偿服务情况;检查报送日期:11月16号—12月7号。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仪器使用人员及管理人员本着实事求的精神,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国资办。
表格见附件。
国资办 教务处
科研处
200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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