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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人员工作变动资产交接规程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 国资办 发布时间:2008-4-3 【字体: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交接

     一、向院国资办提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二、由固定资产管理所在部门领导牵头,国资办人员带帐参加,组织交、接双方人员逐件对帐交接,做到帐实相符。
    三、认真填写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交接表。
    四、交接双方及部门领导、国资办人员认真在交接表上签字。
    五、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人员各持一份,国资办留存一份。
    六、有疑问、短缺、帐外固定资产要写出详细的文字说明,附在交接表后面以备查阅。

     固定资产使用工作变动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交接

    一、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工作变动(调出或校内调动),必须认真填写“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变更交接表”。
    二、使用人员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在交接表上签字,并由部门负责人监督交接。
    三、持内容完整的“交接表”到院国资办办理固定资产使用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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