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0年 4月,是管理学校国有资产,代表学校实行监督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全校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修缮、处置等实施统一监督与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设资产管理科、物资(设备)供应科两个科室,目前在编人员8人。主要职责有:
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监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状况,监管校内开放性市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负责制定学校资产使用、管理规划,统一合理配置、调整、管理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等种类资源。
四、负责全校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进行产权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五、监督学校职工住房、周转房的管理和服务及房屋出租管理工作。
六、 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校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学校土地、房屋、仪器设备、家具、图书和其他教学科研、生活服务设施的数据统计和建档工作 。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七、组织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参与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负责学校的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的政府采购职能,落实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八、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九、定期向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资产管理处将以为教职工服务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建学习型部门为理念,努力建设一只价值取向一致、愿景追求共同的“团队”,努力建设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人性化的服务型处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