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改革方案,决定编制2007年预算时全面实施收支分类改革。与现行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比较,新推行的收支分类体系在公开透明,符合国情,利于操作,便于国际比较的原则下进行设计安排。
首先,新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科学设置预算收支科目,清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有利于推进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是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的具体来源。首先,新的政府收入分类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而且包括预算外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等本应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其次细化了科目层次,以满足不同层次管理的要求;第三,新的收入分类按照科学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政府收入划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等六类,有利于加强收入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
二是建立新的支出功能分类体系,以全面反映政府职能的履行和实现。这是此次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核心。新的支出分类根据政府管理和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按支出功能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使得政府的支出更加具体化。
三是建立新的支出经济分类体系,全面、规范的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新的支出经济分类体系扩充和完善了现行的支出目级科目,并设置类、款两级,简便实用。
其次,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有利于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职能。
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应注意的问题
2007年全面推行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渐进式的,是一项基础性和技术性的改革,并不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改变,比较易于改革实践的推行。但是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仍有一定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首先,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是在中央政府部门和特定地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而进一步完善出台的。但在深化改革全面推行的实践过程中,则需要特别关注到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各地预算管理的差异性。
第二,在准确把握支出功能分类的归集口径基础上,要加强对财政支出效益和政府职能履行的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
最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为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