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关于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试行)
为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活动顺利进行,依法果断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原《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突发事件的意见》以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处置突发事件的范围
(一)人员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张贴大小字报、散发传单等。
(二)因某种因素引发的学生集体罢课、罢考、罢餐等。
(三)聚众围攻、冲击学校党政领导机关。
(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干扰破坏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紧急事件。
(五)危及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以及来校外宾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六)冲击学校重要警卫目标和重点要害部位的事件。
(七)在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事件。
(八)火灾、中毒、治安、房屋倒塌、交通等事故灾害和群体性事件。
二、
处置原则
对校内突发事件要力争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果断处置,尽快平息,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
预防为主。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各部门应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立足于防范,超前工作。学校各级分管领导、党政干部、骨干教师要经常深入到学生、教师和职工中去,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事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避免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误诱发突发事件。
学校保卫处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发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要立即报告学校,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共同做好预防工作,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二)
及时处理。
一旦有突发事件的苗头,学校党政领导应采取果断措施,将其制
止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事态扩大和蔓延。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发生意外和经济损失。对涉及学生的问题,要坚持“宜疏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迟”的原则,千方百计输导、疏散。一旦事态扩大,并在校园内出现打、砸、抢、烧行为或走出校园上街进行违法的集会、游行、示威时,应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迅速予以制止,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直至最后平息。
(三)
教育为主。
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要正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分行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当,分级负责,积极疏导,并采取有效地措施妥善处理,控制局势,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对一时难以分清性质的,不要急于定性,防止因定性不准、处置不当,使矛盾激化。对参加人数较多的突发事件,要坚持教育、争取多数,严密控制和重点打击少数策划煽动闹事的首要分子、幕后指挥者、打砸抢分子和其他严重犯罪分子。
(四)
依法办事。
处理突发事件,特别要注意按法律、法规办事,并注意讲究政策和策略,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由于处置失当激化矛盾,防止授人以柄。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不法分子。要十分注意取证工作,以便在适当时机依法处理。对在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学校人员,学校应依据校规校纪作出处理。
三、
处置预案
(一)发现正在酝酿突发事件,由党委召集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同时抽调有关单位负责人靠上做工作,摸清酝酿突发事件的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谈话,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对所提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给以批评教育,力争把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学校党委对校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后勤的副院长担任,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总务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保卫处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党办主任负责调度。紧急治安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指派有关部门负责。
现场指挥行使下列职权:
1、迅速采取控制现场事态的有效管制措施。
2、统一组织使用校内各种力量,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3、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处置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安机关。
(三)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如有必要,应关闭学校大门,保卫处严加把守,力争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坚决避免与老师、同学发生冲突,严禁动用警械。为防止坏人乘机破坏、捣乱,保卫处要切实加强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好校园的治安秩序。如发现外籍教师或外国留学生参与,外事办和保卫处要坚决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外籍师生可强行带离,并由党委办公室负责逐级上报。一旦发生打、砸、抢、烧行为或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走出校园,上街进行违法的集会游行示威时,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请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必要时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
任务区分
(一)建立三支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支是由保卫处组成的治安预备队;一支是由机关干部组成的机动队(50人);一支是由学生干部组成的机动队(50人)。三支预备队分别由保卫处、组织部、学工处组建。
(二)调整充实情报信息队伍,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预警作用。
1、学工处、团委负责控制学生中各种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和闹事苗头,掌握和熟悉学生思想动态。
2、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控制教职工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及思想动态。
3、保卫处负责控制校园治安动态,严密控制重点人员的情况,注意掌握和了解可能出现紧急治安事件的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治安案件和闹事苗头;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控制校外人员的动态,注意排查分析师生员工中各种矛盾纠纷。
(三)党政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我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本部门可能出现的闹事苗头,及时发现,坚决控制,加以解决。
(四)一旦校内发生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加强值班;重点要害部位要强化防范措施,妥善看管好重要物资、机密资料文件,防止受到突发事件带来冲击和危害,确保万无一失,防止出现损失和危害。
五、
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充分利用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避免再度发生突发事件。对因失职、渎职而引发、诱发突发事件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根据性质、情节和后果,追究校纪、党纪责任,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处置。
六、
处置突发事件的电话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院本部(新校区):6229110
天外村校区: 6222110
天外村校区西院:
6238110